当前位置: 首页 > 外商投资 > 外商投资文书 >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是什么?给未成年纹身报警了怎么处理?

2023-05-15 16:37:10 来源:法务网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是什么?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文身。

第三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对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

第四条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第五条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本办法所称文身服务提供者,主要是指专业文身机构、提供文身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和美容美发机构等各类主体,也包括提供文身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控。

卫生健康部门不得审批同意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项目。加大指导监管力度,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不向未成年人开展文身服务,并对有意愿“去除文身”的未成年人提供规范医疗美容服务。

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对于经营范围中包含文身服务活动的市场主体,应当在其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后明确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并指导其自觉依规经营。

商务部门应当配合相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督促美容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不得审批同意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指导从事文身服务的社会组织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第七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履行部门职责,发挥部门优势,加强对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支持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人民法院对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或者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应当依法审理。

人民检察院对因文身导致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教育部门应当将未成年人文身危害相关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文明礼仪教育,提高在校学生对文身危害性的认识。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因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引发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涉嫌犯罪案件。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法治宣传教育,支持和指导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完善有关投诉举报制度。

共青团组织应当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引领,组织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和心理辅导,让未成年人认识到文身可能造成的伤害和不良影响。

妇联组织应当将未成年人文身危害纳入家庭教育重要内容,指导和支持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责任。

宣传、网信、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未成年人文身危害宣传和舆论监督。

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应当做好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工作。

第八条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出版、发布、传播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或者网络信息,不得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的内容。

第九条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不得在学校、幼儿园播放、张贴或者散发文身商业广告。

第十条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发现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可以向民政、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处置。

第十一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文身服务提供者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其他市场主体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规定进行查处。个人违反规定擅自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各地各相关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给未成年纹身报警了怎么处理?

给未成年人纹身是违法行为,报警了,即使监护人同意,也不为法律所允许,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赔礼道歉、补偿清洗文身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第四条 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第五条 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标签: 给未成年纹身怎么处理 未成年人文身治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涉外离婚公证具体步骤有哪些?涉外离婚公证怎么做?
外地人如何开居住证明?办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规定家暴致死判多少年?遭遇家庭暴力是否可以报案?
刑事案件司法机关的立案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消防刑事案件如何才能立案?
没有社保能做工伤认定吗 单位没交社保可以补交吗?
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有关生育假期天数的规定是怎样的?
年终奖什么时候发?年终奖发放时间由谁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是什么?
把房子抵押给别人可以吗?那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吗?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应该去哪里投诉?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怎么赔偿?
什么情况下会宣告失踪?法院宣告失踪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知识纠纷
1 男方自愿转的钱起诉有用吗?分手后凭转账记录可以要回钱吗?
2 威胁致死一般没有罪吗?威胁致死会受到什么处罚?
3 广东省内异地违章怎么处理?广东省内异地违章处理的范围
4 小电动三轮车要驾驶证吗 多少岁能考驾照?
5 二手房过户费该如何计算?未满五年二手房过户费包括哪些费用?
6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是什么?被打还手属于正当防卫吗?
7 制造假的营业执照违法吗为什么 营业执照在网上能注销吗?
8 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到期可以离职吗?解除聘用合同要提前多少天通知对方?
公司法
结婚年龄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是否无效?
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如何确定?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具体有哪些解决办法?
老人生前口头承诺算不算遗嘱?老人立遗嘱怎么才合法有效?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流程是什么?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几小时上报?
消费者怎样运用三包法?三包产品范围有哪些?
关于涉外收养登记有哪些程序?收养关系的登记地点在哪?
收养关系解除后的其他注意事项是什么?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如何?
我国物权法中对担保物权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对于物权怎么规定?
离婚后债务是不是双方负责?分居期间夫妻一方债务处理方法有什么?
抵押后租赁是否有效?租赁可否对抗抵押权?
合同法
港澳通行证续签需要多久?通行证可以异地续签吗?

2023-05-15

森林消防可以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吗?火灾事故认定书范本有哪些?

2023-05-15

婚假期间工资具体是什么规定?婚假期间工资怎样计算?

2023-05-15

婚姻无效的情形具体包括什么?未到结婚年龄结婚有法律效力吗?

2023-05-12

怎么才能预防倒签合同的风险 合同倒签处罚有哪些?

2023-05-12

故意伤害致死是什么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2023-05-11

劳动纠纷
涉外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涉外离婚途径有哪几种?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办理方法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理备案?
商标品牌续展怎么办理的?商标的续展期限宽限期是多久?
股东出资在签订出资协议时要注意哪些事项?设立公司可以以哪些方式出资?
想要申请绿化工程资质吗?绿化工程资质的办理手续有哪些?
出生证明有什么用?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法律咨询网版权所有 2005-2023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0331号-31  联系邮箱:434 922 62 @qq.com